国安部罕见点名虚拟货币:“匿名”不是护身符,跨境资金流转成监管焦点
近日,国家安全部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《虚拟货币犯罪无法追踪?想多了!》,罕见将虚拟货币风险纳入国家安全视角。文章指出,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鼓吹虚拟货币流转“隐蔽”,借此打消被拉拢策反人员顾虑,并通过虚拟货币输送间谍经费。这一表述引发广泛关注。
业内分析认为,过去虚拟货币监管多由央行、公安、法院和检察院发声,国安部专门发文点名并不多见。此次文章的重点不在于科普,而在于把“国家安全”写进虚拟货币风险清单,意味着虚拟货币在中国监管坐标中又向上移动了一格。
三类风险被点名:洗钱、网络攻击与间谍窃密
文章归纳了虚拟货币带来的三类风险。第一,虚拟货币与洗钱犯罪联系紧密。网络电信诈骗、网络赌博、跨境走私等违法所得,常借助虚拟货币拆分、转移,完成“洗白”和跨境流动。
第二,虚拟货币成为网络黑客攻击的“资金掩体”。勒索病毒攻击者往往要求以虚拟货币支付赎金,再通过多层拆分、混币等方式变现,以隐藏身份。
第三,虚拟货币被一些国际间谍窃密活动利用。国家安全部文章明确提到,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鼓吹虚拟货币流转“隐蔽”,并通过虚拟货币输送间谍经费。
“匿名交易是假象”:链上账本与链路都可追踪
针对虚拟货币“匿名”说法,文章从账本、链路和私钥三个角度作出解释。区块链上每一笔交易都被永久、公开记录,且难以篡改。钱包地址的“匿名”,只是暂时隔开链上地址与线下真实身份,并非真正隐身。
同时,法币与虚拟货币兑换通常要经过交易平台和支付接口,会留下设备编码、网络IP等痕迹。一旦虚拟货币兑换为人民币,或人民币兑换为虚拟货币,资金流向和特征更容易查明。配合链上分析和大数据比对,还原资金流向、找到钱包地址背后的人并非想象中困难。
从办案实务看,涉币刑事案件常见定案证据,正是链上转账记录与交易所调取的KYC信息。“链上无痕”并不靠谱。
公众风险提示:警惕高薪兼职与虚拟货币结算
文章提示社会公众认清虚拟货币的非法金融属性,并援引今年2月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的通知,即“42号文”。同时提醒警惕高薪兼职陷阱,尤其是要求用虚拟货币结算、到敏感区域拍照、提供内部文件数据等“兼职”。
哪些人需要特别注意?
第一,普通币圈玩家。在我国,持有虚拟货币本身不违法,更不构成犯罪,但不宜在网上接“用U结算”的高薪兼职,尤其不要帮陌生人收U、转U。出入金时收到来路不明的U或人民币,轻则冻卡,重则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。
第二,项目方和平台。今年2月发布的“42号文”明确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在国内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同时废止2021年“9.24通知”,监管口径完成换代。自2017年“9·4公告”以来,在内地发币融资、拉人头推广、提供兑换服务已踩法律红线;若平台被认定为境外敏感资金提供出入境通道,法律性质将完全不同。
第三,黑灰产团队。用虚拟货币为诈骗、赌博资金“洗白”的团队,过去主要面对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司法线。但按此次文章口径,一旦在洗钱过程中被认定“明知是为境外机构、组织输送资金而提供帮助”,可能触及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,量刑档次与普通经济犯罪不在一个量级。
跨境资金流转为何成为打击重点?
此次国安部点名三类跨境资金犯罪行为:洗钱要跨境,勒索赎金要跨境,间谍经费更要跨境。结合近两年司法实践,业内判断,借助虚拟货币实现资金跨境流转的业务,未来大概率会被重点关注。
一方面,这类业务本就是非法经营罪高发地带。境内收人民币、境外付外币的“对敲”,按照“两高”《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、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属于变相买卖外汇。此前上海静安2亿元案、浦东65亿元案,均涉及用USDT做中介换汇。
另一方面,执法和司法机关看待跨境虚拟货币资金通道的角度已经变化。过去主要看是否扰乱外汇秩序;现在还要看资金是谁的、打给了谁、换回了什么,甚至是否危害国家安全。
因此,帮人代收代付U、帮外贸客户用U结算、做跨境OTC、帮人换汇“出海”的从业者,需要认真审视自身业务。
写在最后
国安部这篇文章表面上是在科普“匿名是伪命题”,实际上是在告诉市场:虚拟货币在中国的监管坐标又往上挪了一格。持币无罪,但要看钱从哪来、到哪去。如果业务中存在说不清来源的跨境资金,最好先停一停,找懂刑事的Web3律师做一次风险判断。
注:本文仅供法律实务交流,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应结合证据材料、交易结构、涉案金额及办案机关认定进行分析。
